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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风华
提高认识 加强管理 切实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自查工作
来源:院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量: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主任  陈玉凤

 

    为加强对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监管,确保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的质量,维护自学考试声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12月12日下发文件《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检查的通知》(鄂自考【2014】28号)。文件决定2015年全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专项检查,要求各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和衔接教育举办学校、学习服务中心首先进行自查,认真总结近3年来助学管理情况,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并拿出明确的改进措施。如何将自查落到实处是我院当前自学考试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提高认识,思想重视

    高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检查是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我们要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成立学院和各衔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自学考试办学质量。

    二、对照检查,逐项落实

    我们要对照鄂自考【2014】28号文件进行自查,逐项落实。自查工作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

    1.助学站点设置合理

    要对自学考试助学站点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包括办学场地及条件、师资、师生比、专业、生源规模、生源地域和年龄分布情况等,检查助学站点的设置是否符合鄂教高【2011】1号、鄂教规【2013】1号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设置衔接教育助学站点的条件和要求。

    2.规章制度健全

    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依据自学考试相关规定,制订或完善招生、教学、考试、收费、学生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要向学生公示。

    3.招生管理统一规范

    招生简章要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统一印制,不能委托中介实行有偿招生,入学通知书要按规定统一印制、统一发放,并注明自学考试性质。

    4.教学管理严谨有序

    要制定各专业详细的教学计划,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验实习、学时分配、实践考核等环节作出总体安排,对教学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对衔接学校的教学工作要进行指导,师资力量的组织管理要严谨。

    5.实践考核过程完善

    要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实践性环节考核,并严格履行命题、报名、考核组织、成绩评定等相关要求。要制定各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大纲和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大纲、组考方案、历次考核成绩要存档,原始材料要完整。不能将实践性环节考核命题、考核组织、成绩评定等工作下放给衔接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要派教师参与。对于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较多的专业,如:艺术设计、装潢设计等,要按正常教学进度安排考核并评定成绩。

    6.学生管理无安全隐患

    要重点针对全日制助学班学生管理进行自查。要严格按照全日制模式组织教学,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后勤保障无安全隐患。

    7.收费管理按规定执行

    收费要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收费票据要符合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要在物价部门备案,无乱收费现象。

    三、找出问题,认真整改

    高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检查既是对以往工作的检查也是对今后工作的促进,我们要以检查为契机,进行认真的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要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强化对招生、教学、考试、收费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高自学考试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