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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网上申办须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4-11-04 阅读量:

      2014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证网上申办须知

           一、申办时间

          2014年下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网上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11月19日~11月24日

          (二)信息确认时间:11月24日~11月26日

           二、办理范围

           全省符合毕业申报条件的自学考试考生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包括毕业考核、实验、实习及技能考核);

           (三)课程顶替、课程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四)申请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本科毕业资格认定;

           (五)如有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的毕业年限。

           四、考生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县(市、区)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二)PVC卡12位号准考证(持同一准考证参加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地签章),准考证遗失的考生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

           (三)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

           (四)姓名有误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但必须在申请表的补充说明处说明,同时:

            1.属音同字不同的现象,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到档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请;

            2.属更名换姓的现象,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换姓的公证书原件,到档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请。

            五、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在11月19日至11月26日的8:30至17:30拨打电话(027-51867658)进行咨询。

             附件1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申报细则

             附件2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申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