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部、部门:
2014年,学院在董事会和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以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为及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争取明年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学院决定进行2014年年终考核及员工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考核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提高学院规范化管理水平。
2、通过考核使员工明确努力方向和目标,帮助每一位员工提升能力和业绩,有利于员工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客观评价。以事实和数据作为考核依据,避免凭主观印象打分。
2、公平公正。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杜绝双重标准。
三、组织领导
员工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领导。工程大、二师、财大项目部、培训学院(自考办、就业办)、院办、总务办、财务办作为考核的基本工作单位。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彭道福
副组长:谭祖锋 王江桥 李运挥 申 超 付绪海
成 员:周 军 王 俊 白学文 谈雅君
四、考核内容
1、院领导和项目部副主任及以上员工考核:
此项考核在2015年1月7——1月9日进行。院领导考核由学院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度领导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一),并由学院进行汇总。项目部副主任及以上员工考核由各项目部主任组织各项目部全体成员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度领导考核测评表》,并由项目部进行汇总后,于1月9日下午16:00前交至学院。
2、其他员工考核:
(1)群众测评:此项考核在2015年1月7日——1月8日进行。要求各项目部、部门组织统一时间对项目部副主任以下员工集中进行群众测评,及时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度部门群众测评表》(见附件二)并汇总。工程大项目部、二师项目部的教学办及学工办由各部门主任负责组织部门成员据实填写,财大项目部、培训学院以及工程大项目部、二师项目部的其他部门可直接由项目部主任负责组织部门成员据实填写。
(2)项目部副主任以下员工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度员工工作考核表》(见附件三)。本次员工考核内容为《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度员工考核项目表》(见附件四)中“德、勤、绩”三部分,其中德为10分,勤为20分,绩为70分,共计100分。
(3)员工考核填表时间在2015年1月7日——1月8日进行。员工据实填写,在1月9日前须将考核表提交给其直接领导。
(4)直接领导审查认定。员工的直接领导于2015年1月9日前对员工提交的表格进行审查,签署意见(认可或有异议)后提交给主管领导(指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下同。)进行鉴定。
(5)主管领导鉴定。主管领导于1月10日前对照考核项目表的评价标准以及结合直接领导意见对员工进行分项评分。
(6)各考核基本工作单位于1月12日下午16:00前将考核表交至学院,学院将于1月13日对其进行审核,最后确定考核结果。
(7)学院将于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15日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员工反映或检举问题,学院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复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均不分名额、不限比例、依照其得分而确定,评分分值不设小数。总分85分以(含85分)上为优秀,70——84分(含70分)为合格,60——69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公布,进入员工档案。作为次年奖励、晋级、调岗、续聘及辞退的依据。
六、关于评先评优
1、评先评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注重实效的原则。
2、员工评先评优工作在2015年1月13-14日进行。各项目部、部门根据学院制定的评先评优条件,组织本项目部、部门员工认真评议,投票选取候选人,并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度员工评先评优申报表》(见附件五),并于1月14日下午16:00前报学院。
3、学院将各项目部、部门初选名单汇总报院务会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4、评先评优类别及名额分配:
(1)优秀管理工作者:4名,在学院项目部、院属部门副主任及以上干部中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工程大项目部1名,二师项目部1名,财大项目部及院属部门共2名。
(2)优秀员工:8名,在学院项目部、院属部门副主任以下行政人员中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工程大项目部3名,二师项目部2名,财大项目部及院属部门共3名。
(3)优秀辅导员:8名,在学院辅导员中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工程大项目部4名,二师项目部3名,财大项目部1名。
5、评先评优条件:
(1)优秀管理工作者:
①在学院入职有2年及以上者;
②热爱学院,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主人翁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④工作职责明确,成效显著;
⑤对人、对事公平公正并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⑥年终考核成绩评定为优秀者。
(2)优秀员工:
①在学院入职有1年及以上者;
②热爱学院,爱岗敬业,主人翁意识强;
③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分配,工作主动积极,富有热情;
④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出色;
⑤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⑥年终考核成绩评定为优秀者。
(3)优秀辅导员:
①在学院入职有1年及以上者;
②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做好各项学生工作;
③工作业绩突出,完成任务好,所带班级各项指标居年级前列;
④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能坚持住校(经学院批准,同意不住校的除外);
⑤2014年所带班级未出现一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⑥年终考核成绩评定为优秀者。
6、根据学院规定,未完成2014年招生任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五:《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度员工评先评优申报表》
二0一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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