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部(部门):
为切实评价我院员工的行为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员工勤勉履职,提高工作效能,学院决定开展2016上半学年员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与依据
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将学院员工2016上半学年的行为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谭绍军
副组长:彭道福 王江桥 申超 付绪海 周军 王俊 谈雅君
黄芳 朱小玲
成 员:韩彪 吴亚岚 王辉 王世宏 罗萍 邓正猛 刘莉
王焕东 杨娜 郑艳 段晨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对象: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全院其他教职员工
2、考核时间:2016年7月11日-14日
3、考核内容及流程:
(1)群众测评意见:此项考核于7月11日下午进行,要求各项目部(部门)组织统一时间集中进行群众测评,每项测评标准参照《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6上半学年员工考核项目表》,群众测评考核对象为各项目部(部门)负责人以下教职员工,汇总后于7月11日下班前交学院行政办。
(2)学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此项考核在7月12日下午进行。院领导由全院中层及以上领导考核,各项目部(部门) 汇总后于12日下班前交学院行政办。部门负责人由学院领导、所属项目部(部门)全体员工考核,各项目部(部门) 汇总后于12日下班前交学院行政办。
(3)工作情况考核:此项考核于7月12日下午进行。考核对象为部门负责人以下教职员工,每项考核标准参照《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6上半学年员工考核项目表》。此项考核由员工根据本人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6上半学年员工考核表》并自评打分,提交给直接领导(如年级主任、教学办副主任等)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分,再提交给主管领导进行鉴定、评分,最后提交给相关院领导进行评分。各项目部(部门) 汇总后于12日下班前交学院行政办。
(4)现场考核:此项考核于7月13日-14日进行,由学院相关领导组成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主要程序为:个人陈述(5分钟)→学院考核组提问(5分钟)→考核组讨论并签署考核意见。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84-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均不分名额、不限比例,依照考核领导小组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2、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纳入员工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晋升、工资调升及续签合同的依据。基本合格者要进行诫勉谈话,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考核要求
1、各项目部(部门)要高度重视员工考核工作,前期要做好此次考核的宣传工作。
2、各项考核内容中,务必遵循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对于隐瞒实情等方式造成考核失实、影响极坏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
二0一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