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行政办 发布时间:2017-03-29 阅读量:
各项目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院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4日(星期日至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2017年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请各项目部、部门提前认真做好假日校园安全值班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于放假前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学院各员工应保持节假期间的通讯畅通,以便工作需要,并希望全体员工在节假日外出期间,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愉快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行政办
2017年3月28日
下一篇:教务学工部教学管理岗位竞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