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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日制自考助学班课堂面授学业综合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17-06-07 阅读量:

各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鄂自考[2016]12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我院学业综合评价工作。我院根据主考院校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结合各项目部历次学业综合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将2017年下半年全日制学生课堂面授学业综合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

    组  长:王江桥

    副组长:谈雅君   吴亚岚 王世宏    

    成  员:教务学工部、各项目部教学办、学工办全体成员

    二、工作内容

    (一)课程学习环节(占过程评价成绩的40%

    1、学生到课率(占过程评价成绩的20%)

    此项工作由辅导员负责统计评定成绩并签字。辅导员根据学生到课情况如实、规范地填写《学生课堂考勤本》,每月将考勤本记录进行统计,填写附件1《自考助学班学业综合评价课程月到课率汇总表》;助学课程结束后根据每月统计的《学业综合评价课程月到课率汇总表》,填写附件2《自考助学班学业综合评价课程总到课率汇总表》,严格根据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评分标准评定学生的到课率成绩并签字。

    考勤本要求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学生信息以各专业班级为单位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含准考证号以及学生姓名等信息。学生信息由项目部教学办统一提供,学业综合评价的其他各项材料的学生信息及排列顺序均与考勤本一致。

    2、课堂表现(占过程评价成绩的20%)

    此项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评定成绩并签字。由于我院任课教师均为兼职教师,对于学生姓名无法保证一一对应,为确保成绩的客观真实,任课教师可与班级辅导员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共同研究,在助学课程结束前1周严格根据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二)平时作业环节(占过程评价成绩的30%)

    此项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评定成绩并签字。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自考助学班平时作业布置总量应不低于4次。平时作业分为助学阶段作业和习题课阶段作业。助学阶段作业为课程平时学习作业,习题课阶段作业为习题课复习作业。作业须由学生本人完成,且须在学院统一印制的作业本上答题。

    此项工作要求辅导员督促学生完成作业,教学办须组织专人每月进行检查。助学阶段未完成作业的学生,辅导员须要求学生在习题课阶段完成作业进行补充,以提高班级作业完成量。助学阶段的作业批阅由助学任课教师负责,习题课阶段作业由辅导员协助完成,作业的批阅要求用红笔批改并标注日期。此项根据学生的作业完成次数进行评定,完成一次记“√”,严格根据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辅导员须配合教学办每月对作业进行收缴和检查,在统考前一月完成作业的收缴工作,要求对每份作业进行检查,确保为学生本人完成,确保作业完成质量。

    (三)综合测验环节(占过程评价成绩的30%)

    1、考试类别

    (1)公共课程类别考试

    公共课程类别考试由各项目部教学办根据学院规定的时间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2017年6月30日。考试时间点参照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即每天安排两场考试,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14:30-17:00。

    此类别的考试要求14级至少安排一场,15级至少安排两场,16级至少安排两场,确保各年级学生均能参加统一考试。如本学期班级无公共课程考试,可在此时间段安排其他类别课程代替。

    (2)其他类别课程考试

    专业课程考试由各项目部教学办组织任课教师和辅导员于课程结束后自行安排不少于2个学时的时间集中考试。

    2、操作步骤

    (1)报考工作

    由各项目部教学办结合全国统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10月考试计划以及本学期开课计划列出本学期的考试课程,由学工办广泛宣传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根据考试课程组织我院全日制在籍学生(2014级——2016级学生)报考,最后由教学办根据每门课程的报考人数组织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

    (2)试卷命题

    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命题,各项目部教学办须提前将命题计划发学院教务学工部审核,由教务学工部根据同一门课程仅指派一名教师命题的原则制定命题计划,项目部根据教务学工部的命题计划合理安排教师命题。命题教师应根据自学考试规律总结知识点,归纳考点,试卷选题须为自学考试真题,且命题教师须提供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具体详见附件3《自考助学班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模板)》以及附件4《自考助学班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学院教务学工部将课程分成两类,不同类别的课程题量不同。一类为统一考试类别,题量标准为答题时长150分钟;另一类为集中考试类别,题量标准为答题时长为100分钟。

    (3)试卷审核和印制

    其他类别课程考试试卷的审核须于考前2周由项目部教学办主任签字初审后交学院教务学工部复审;公共课程类别考试试卷须于2017年6月2日前由项目部教学办主任签字初审后交学院教务学工部复审。各项目部须提交复审后的试卷电子版交教务学工部存档,复审后的试卷方可印制。

    试卷的印制由各项目部教学办自行印制,试卷印制大小为A4即可。试卷的印制和保管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试题泄密。试卷印制前各项目部教学办须填写附件5《自考助学班期末考试试卷印制表》并于2017年6月9日前交学院教务学工部备案。

    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不作学生答题使用,除未参加自学考试统考的学生外,其他学生要求统一使用答题卡答题。答题卡格式模板详见附件6《期末考试答题卡(模板)》。未参加自学考试统考的学生,要求由项目部教学办统一印刷自学考试答题卡(通用),提前让学生了解如何在自学考试答题卡上答题。

    (4)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为学业综合评价中的综合测验环节,考试程序和组织必须严格参照国家考试的要求执行。无论是公共课程考试还是其他类别课程考试,务必要求严格考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本着以考代训原则,我院期末考试以开卷形式进行,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答卷。

    在安排考场时,各项目部要对分配的教室进行实地查看,确定每个考场的合理人数并在考试安排中注明,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公共课程考试的每个考场安排实行单人单座,邻座学生左右至少要留一个空位;原则上50人以下的考场须安排1名监考教师,超过50人以上的考场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要服从安排,维持好考场纪律,记录考场情况(应考人数、实考人数),认真整理试卷(实考卷、空白卷分开整理)。其他类别课程考试的考场,尽可能实行单人单座,如教室容量不够,尽量控制考生之间的间距,确保学生独立答题。

    考试时间和考场确认无误后,项目部教学办填写附件7《自考助学班期末考试课程安排表》和附件8《自考助学班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

    各项目部教学办根据以上要求制作期末考试考务手册,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学院教务学工部审核后统一印制,要求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人手一册。各项目部教学办考前须组织考试工作,布置和安排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考试期间,各项目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以全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5)试卷批改和装订

    期末考试结束后,为更好的做好试卷批改工作,由项目部教学办成立阅卷工作组。组长由项目部教学办主任担任,组员由项目部教学办人员、学工办人员全体人员组成。承担阅卷工作的人员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阅卷,做到严格、公平、公正,无误判,杜绝给人情分。阅卷者须根据参考答案批改,严格根据主考学校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评定成绩。阅卷工作组须及时做好试卷评阅、登分、审核等工作,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相关表格及评阅后的试卷一并交项目部教学办存档,不得出现错改、错登、漏登等现象。

    试卷的装订工作由阅卷工作组承担。装订封面详见附件9《自考助学班试卷装订封面》。为便于存档和检查,本学期期末试卷的装订内容包含全部答题卡以及样卷一份。

    (6)成绩公示及总结

    各项目部教学办将期末考试各科成绩统计完成后,须第一时间在各项目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项目部网站作为成绩公示和查询的唯一官方平台,辅导员不得通过其他形式向学生通报成绩。公示期间要求教学办对学生有异议的成绩要及时进行登记和处理。

    期末考试结束后,各项目部教学办要对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和阅卷评分情况,各门课程的报考率、实考率、合格率情况以及对今后对考试工作的改进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附件10《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分析统计表》,于2017年7月20日前报学院教务学工部。

    (7)补充说明

    由于学业综合评价工作为我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凡是参与综合测验环节命题的任课教师,命题费以100元/科作为课酬计算;对于参与公共课程类别考试监考、组考的学院员工以外人员,学院统一发放监考劳务费,监考劳务费标准为50元/场。

    三、工作要求

    1、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国家考试的一部分,务必各项环节从严管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项目部须积极主动将此项工作向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汇报,并协助主考学校开展学业综合评价过程评价等具体工作。

    3、全员高度重视。各项目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学习《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指导学生注重参与过程考核,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从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下载: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日制自考助学班课堂面授学业综合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