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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17-07-05 阅读量:

各项目部:

    为规范辅导员管理,激励和促进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谭绍军 彭道福

    副组长:王江桥    付绪海       谈雅君

    成  员:韩   吴亚岚    王世宏       

    三、考核对象

    工程大项目部和二师项目部辅导员为本次考核对象。

    担任辅导员岗位工作半年以上的辅导员方可具备参与星级辅导员评定资格。

    四、考核时间

    1-3项考核时间:2017年07月10日——2017年07月12日

    4-6项考核时间:2017年09月04日——2017年10月15日

    五、考核内容及步骤(共计100分)

    1、日常管理数据考核(50分):辅导员根据本人工作情况据实填写附件1《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2016-2017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各项日常管理数据(辅导员须根据教务学工部公示无异议的日常管理数据据实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给各项目部学工办审查,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交至教务学工部,由教务学工部对其日常管理数据进行成绩评定,具体指标如下:

    ①2016-2017学年重大安全事故数(10分):2016年9月5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辅导员带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数。

    ②学生2016-2017学年内流失率(10分):2016年10月(财务结算人数)——2017年6月30日辅导员带班的学生流失率。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流失率学年内流失率=1-(次年6月30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转专业人数+复学人数)/(当年9月30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复学人数)*100%。

    ③2016-2017学年查课查寝未达标次数(5分):2017年2月20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辅导员带班的查课查寝次数以及是否达到项目部学工办规定的质量。

    ④2016-2017学年下学期平均到课率(5分):2017年2月20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辅导员带班的班级平均到课率。

    ⑤2016-2017学年统考缺考率(5分):2016年10月和2017年4月辅导员带班的统考缺考率。

    ⑥2016-2017学年统考实考通过率(5分):2016年10月和2017年4月辅导员带班的统考通过率。

    ⑦2016-2017学年学业综合评价过程评价优秀比例(5分):2016年10月和2017年4月辅导员带班的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过程评价80分以上(含80分)学生比例。

    ⑧2016-2017学年期末考试缺考率(5分):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期末考试辅导员带班缺考率。缺考率=缺考科次/应考科次。

    2、班级工作报告考核(5分):辅导员提交班级工作报告。辅导员据实填写,报告内容含班级基本情况、本学期主要工作、主要成绩、问题与不足四个方面。具体模板见参照附件2《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班级工作报告》。要求辅导员提交给各项目部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结合工作报告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成绩评定,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前交至教务学工部。

    3、现场考核(10分):由学院相关领导组成考核组对辅导员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定成绩。现场考核主要程序为:个人陈述(5分钟)→学院考核组提问(5分钟)→考核组评定成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5《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6-2017学年度辅导员现场考核时间安排表

    4、学生评议考核(10分):由项目部学工办随机组织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填写附件3《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学生评议测评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此项工作由项目部学工办对测评表进行统计并评定,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测评表及测评结果交至教务学工部

    5、任课教师评议考核(10分):由项目部教学办组织任课教师填写附件4《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任课教师评议测评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此项工作由项目部教学办对测评表进行统计并评定,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测评表及测评结果交至教务学工部

    6、学生跨学年流失率(15分):2016年6月30日——2017年9月(财务结算人数)期间辅导员带班的学生流失率。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跨学年流失率=1-(次年10月10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转专业人数+复学人数)/(次年6月30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转专业人数+复学人数)*100%。

    六、考核结果

    教学务工部将以上6个单项评分内容进行统计,确定考核成绩并予以公示。学院将根据考核成绩将辅导员分为普通辅导员、三星辅导员、四星辅导员、五星辅导员四个等级,一学年度一评。各个等级均不分名额、不限比例、依照其得分而确定,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

    考核成绩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五星辅导员,星级奖励金500元;考核成绩总分80——89分(含80分)者为四星辅导员,星级奖励金300元;考核成绩总分70——79分(含70分)者为三星辅导员,星级奖励金100元。星级奖励金随每月工资发放。考核成绩总分60分——69分(含60分)为普通辅导员。60分以下者将淘汰,调整其岗位。

    、考核要求

    1、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要做好此次考核的前期工作。

    2、各项考核内容中,务必遵循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对于隐瞒实情等方式造成考核失实、影响极坏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1:《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2016-2017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附件2:《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班级工作报告(模板)》

附件3:《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学生评议测评表》

附件4:《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任课教师评议测评表》

附件5:《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6-2017学年度辅导员现场考核时间安排表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