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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7级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新生开展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 发布时间:2017-08-24 阅读量:

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文件 

长教字[2017]021号
                                                                                                                     

 

关于我院2017级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新生开展
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部:
    为使我院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较好地完成学业,营造积极向上、学风浓郁、和谐温馨的校园氛围。现将我院2017级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新生开展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集中教育与长期教育相结合、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日常教育与生活关怀相结合。
    二、开展时间
    入学教育开展时间:
    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5日(工程大、二师项目部)
    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4日 (荆门项目部)
    学训工作开展时间:
    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入学教育
    1、知校爱校教育。基本内容为:(1)介绍大学源流和所在大学发展史。增进新生对大学的了解和对本校的归属感。帮助新生树立大学生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由主考学校继教院领导主讲; (2)讲学校管理制度。指导新生学习校纪校规,增强新生组织纪律观念;了解制度,规范言行,做合格大学生。由项目部学工办组织开展,可集中教育,也可分散教育。(3)参观学校及校史馆。由项目部学工办组织,对学校校园进行参观,对学生课堂、寝室、食堂等日后学习和生活的区域进一步了解。
    2、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内容为:(1)励志教育。帮助新生适应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指导怎样做新时期的大学生,帮助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由主考学校继教院领导主讲;(2)养成教育。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主要内容为:对于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明显存在问题的学生予以指导、督促和其他形式的帮助。此项可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进行,也可由辅导员采取个别教育、检查等方式。必要时,辅导员可以安排学生干部予以协助,或请其他工作人员协助。
    3、自考专业教育。基本内容为:(1)讲自考助学班的学习形式及特点。帮助新生了解自考,掌握如何根据自考特点开展学习。由项目部教学办主任主讲;(2)专业介绍。帮助新生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教学安排和就业前景等,为今后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由各项目部教学办安排各专业资深教师主讲。
    4、健康安全教育。基本内容为:(1)法制安全教育。通过对新生进行人身、财产、交通等各方面的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此项由主考学校保卫处人员或管校片警主讲;(2)消防安全知识。通过讲解消防知识,增强其消防意识,构建平安校园;此项由消防大队相关人员主讲。
    (二)学训
    1、建(2017年9月11日——2017年10月20日)
    (1)建立班委竞选机制(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5日)。基本内容为:辅导员组织各班学生进行班委选拔,务必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此项由项目部学工办组织各辅导员自行安排时间和组织形式。
    (2)建立考勤制度(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27日)。基本内容为:学生第一次旷课,辅导员须予以提醒;连续第二次旷课,辅导员须予以批评教育;连续第三次旷课,辅导员须要求其写情况说明,报教学办存档,并予以严厉批评;连续第四次旷课,学工办须安排专门谈话,学生写保证书,交学工办存档;连续第五次旷课,学工办须联系学生家长,告知情况并与家长商量解决办法(与家长联系过程要在《学生工作日志》做好记载);连续第六次旷课,按项目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非连续旷课以及迟到早退等违纪情况的处理,由项目部作出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3)建立学生档案(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27日)。基本内容为:辅导员对每一名新生进行了解和摸排,可根据主考学校安排对每一名新生进行心理测验,及时了解新生的心理问题,并对每一名新生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记录新生入学后的各类信息。此项由学工办督促辅导员完成。
    2、训(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2日)
    (1)学生干部培训。主要内容为:学生干部的基本工作任务与工作质量要求。此项培训由学工办分团委组织统一培训。
    (2)学生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大学学习方法、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和人生规划;对于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明显存在问题的学生予以指导、督促和其他形式的帮助。此项培训不采取集中方式,而是由辅导员采取个别教育、检查等方式。必要时,辅导员可以安排学生干部予以协助,或请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学工办、教学办收到辅导员要求协助工作的请求时,要认真研究并给予必要协助。
    3、查(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27日)
    (1)辅导员每天检查所带班级学生到课情况,检查班干部听课笔记,抽查其他学生听课笔记。
    (2)班长每周检查一次本班同学笔记,学习委员每周检查一次本班同学作业完成情况。检查情况要做好记载,交给辅导员。
    (3)辅导员按周填写《全日制班新生“学训”记载、评价表》,并予以保存,作为对学生考评以及作为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的一项有效依据。
    4、评(2017年10月29日——2017年10月31日)
    辅导员按照《全日制班新生“学训”记载、评价表》对学生逐一进行评价,分出A、B、C、D四等,实施有针对性、分类管理的依据。
教学办根据入学教育、建、训、查、评等环节对学训工作进行评定和总结。
    四、工作要求及分工
    1、高度重视,提前制定方案
    全院上下高度重视2017级新生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部为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主考院校和各项目部实际拟定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学院教务学工部备案。
    2、精心设计,周密安排
    各项目部根据主考院校以及学院要求,在完成各项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部实施方案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密切围绕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进行,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
    3、各部门密切配合
    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由各项目部教学办主抓,学工办协助,其他部门配合。教学办主要负责制定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进行督促检查。学工办负责安排和督促辅导员配合教学办完成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任务。如涉及邀请领导主讲以及使用主考院校教室等工作由项目部主任负责,教学办主任和学工办主任共同协调完成。
    4、做好总结宣传
    各项目部对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项目部要及时向学院教务学工部汇报,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的成果转化,使新生在入学教育暨学训中成长和成才。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结束后,各项目部于2017年11月10日前向学院教务学工部提交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档案。
    5、教务学工部对项目部入学教育暨学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工作开展和工作成效与月度绩效挂钩。
   

    附件1:《全日制自考助学班2017级新生“学训”记载、评价表》
    附件2:《全日制自考助学班2017级新生“学训”评价汇总表》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全日制自考助学班2017级新生“学训”记载、评价表》

   附件2:《全日制自考助学班2017级新生“学训”评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