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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18年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
来源: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8-03-01 阅读量:
各高等学校,有关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高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秩序,按照2018年1月19日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学校寒假前后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春季学期,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全省128所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高校和民办普通高校)、5所成人高校及35所省管民办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开展开学重点督查和全学期常态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重点督查
    春季开学至3月8日前,在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含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下同)春季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1),督查各高校春季开学工作是否做到“五个到位”,即工作谋划布局是否到位、师生到岗入学是否到位、安全稳定工作是否到位、教学保障条件是否到位、学生资助工作是否到位。
    二、学期常态督查
    常态督查贯穿整个春季学期,突出学期中(五一节前后)、学期末(6月底至暑假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点督查内容的基础上,常态督查还包括高校全面履职尽责工作情况、规范收费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常态督查方式上坚持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查,平时每月开展暗访督查。
    三、督查方式及具体安排
    高校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工作继续按照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节点查与随时查相结合、正面顺查与负面倒查相结合、部门查与第三方查相结合等五个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强化暗访、随机、随时、倒查等督查形式。
    (一)学校自查
    各高校对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项目清单》,在3月3日前逐项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5日前加盖学校印章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方(部门)所属高校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
    (二)督查暗访
    省教育厅督查组按照“三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一线,直查问题)的要求开展督查和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可以拍照或录音取证,对查实的问题,向被督查学校下发《湖北省高校督查问题整改督办单》(见附件2)。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工作通报制度。
    (三)督导抽查(3月12-23日)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国家教育督导组将于3月12-23日对各省各学校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届时将随机抽取部分高校作为督导检查对象。
    四、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工作。今后,高校督查将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方式和手段,各高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把功夫用在平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督查结果将作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高校全面履职尽责工作情况、民办高校年检、招生计划安排、各类教育教学项目评审立项、评先表彰及综合治理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各督查组及暗访员在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干扰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
    1.湖北省高等学校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项目
清单
    2.湖北省高校督查问题整改督办单 
 
    联系人:邢林春   027-87328120/87328103
                 027-87328055(传真)
                 邮箱:1139685930@qq.com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3日


附件一:湖北省高等学校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项目清单

附件二:湖北省高等督查问题整改督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