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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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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职工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行政办 发布时间:2018-06-20 阅读量:

全院各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员“四个意识”,激励全院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学院党总支将在各教工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分配
    先进党支部:1个
    优秀共产党员:共5名,其中工大教工支部2名,二师教工支部2名,直属教工支部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宣传、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所在部门、学生班级、团支部进步。
    2、围绕学院发展稳定大局和教风学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实践教育活动,在集体中形成了团结奋进、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并取得突出成绩。
    3、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党员发展的质量保证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重视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无党员违纪现象。
    5、支部具有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2、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定。
    4、坚持立足岗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成绩显著。
    5、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1、由学院党总支发布评先通知,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评先工作,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和先进党支部名单,并填写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2、请于6月22日中午12:00前将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交至学院行政办。经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后,表彰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在七一前夕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附件:1、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2、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中共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党总支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