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部、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和目标管理,准确评价学院员工的德、能、勤、绩的具体表现,促进员工勤勉履职,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度员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彭道福
副组长:谈雅君 王俊 苏以全 韩彪 王海棠
成 员:段晨 刘瑾 王焕东 王辉 彭敬胜 王莉 郑艳 黄芳
工作人员:杨毅鸣 周瑜 李艳琼 任甜甜 汪娟
三、考核对象
(一)以下人员不列入此次考核:
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2020年6月1日后入职新员工。
(二)全院其他员工均为此次考核对象。
四、考核时间
(一)辅导员考核时间:2020年7月-10月
(二)行政人员考核时间:2020年7月20日-29日
(三)现场考核时间:2020年7月27日-29日
五、考核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岗位不同分为两类分别进行考核。
(一)辅导员考核
由教务学工部负责组织实施。辅导员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工作任务、单项工作等方面完成情况。
1、学生跨学年总返校率(30分):2019年10月31日——2020年9月30日(财务结算人数)期间辅导员带班的学生流失率和年级主任管理的年级流失率。辅导员所管理的班级学生跨学年总流失率=1-(次年截止10月31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转专业人数+复学人数)/(当年截止9月30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转专业人数+复学人数)*100%。年级主任所管理的年级跨学年总流失率=1-(次年截止10月31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转专业人数+复学人数+插班生人数)/(当年截止9月30日班级财务缴费人数+转专业人数+复学人数+插班生人数)*100%。
2、日常管理数据考核(45分):
(1)线上日常课程学习管理数据(15分)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7月17日的辅导员带班、年级主任年级管理的由上线率、时长达标率、课堂笔记达标率、完成作业达标率组成的学习数据加权分值。
(2)学年统考缺考率(10分):2019年10月和2020年8月辅导员带班、年级主任管理年级的统考缺考率各占5分。
(3)学年统考违纪率(10分):2019年10月和2020年8月辅导员带班、年级主任管理年级的统考违纪率各占5分。
(4)学年统考通过率(10分):2019年10月和2020年8月辅导员带班、年级主任管理年级的统考通过率各占5分。
3、学年班级、年级工作报告考核(5分):辅导员提交班级工作报告,年级主任提交年级工作报告。参考人据实填写,报告内容含班级基本情况、本学期主要工作、主要成绩、问题与不足四个方面。具体模板见参照附件1《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年级主任学生工作报告》。要求辅导员提交给各项目部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结合工作报告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成绩评定;年级主任提交给学工主任,由学工主任结合工作报告对年级主任的工作进行成绩评定,评定结果须在2020年7月21日前交至教务学工部。
4、日常工作评议测评(5分,根据考核对象对号参评)
(1)辅导员评议测评(5分):由项目部学工办随机组织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填写附件2《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辅导员评议测评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此项工作由项目部学工办对测评表进行统计并评定,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测评表及测评结果交至教务学工部。
(2)年级主任评议测评(5分):由项目部学工办组织年级主任所带辅导员填写附件3《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年级主任评议测评表》,对年级主任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此项工作由项目部学工办对测评表进行统计并评定,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测评表及测评结果交至教务学工部。
5、现场考核(15分):由学院相关领导组成考核组对年级主任和辅导员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定成绩。现场考核主要程序为:个人陈述(5分钟)→学院考核组提问(5分钟)→考核组评定成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7《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现场考核时间安排表》。
6、附加项目
(1)出现重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取消当学年评星资格,即无星级奖励金;
(2)自考政策文件学习考核。可根据考核情况加减分,不超过5分
(3)对学院有突出贡献者,可根据贡献情况加分,不超过5分。
7、考核结果
由教务学工部统计以上6项考核评分,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考核成绩高于70分(含)的辅导员,学院将按照2:5:3的比例评定五星、四星、三星三个辅导员等级,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评定为五星者,星级奖励金500元;评定为四星者,星级奖励金400元;评定为三星者,星级奖励金300元。星级奖励金从2020年10月开始调整,随每月工资发放。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辅导员,不具备评星资格,将调整其岗位。此次考核结果亦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行政人员考核
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项目部、部门配合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工作实绩、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基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
德:主要考核师德师风。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及管理、沟通和协调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绩:主要考核职责履行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取得成果。
1、群众测评。此项考核于2020年7月23日中午12:00前完成。各项目部负责人自行组织此项考核工作,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部门群众测评表》(附件4),据实评定分数及汇总,并将分数填入相对应人员工作考核表后,报学院行政办备存。
2、工作情况考核。此项考核中每项考核标准均参照《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行政人员考核项目表》(附件5),由员工本人根据考核项目表,结合本学年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写《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行政人员工作考核表》(附件6),由直接领导、主管领导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评定分数,于7月23日中午12:00前交学院行政办汇总。(各项目部教务办、学工办人员考核表中能、绩考核项目的主管领导评定由教务学工部负责据实评定。)
3、现场考核。此项考核于7月27日-29日进行,由学院相关领导组成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程序为:个人陈述(5分钟)→学院考核组提问(5分钟)→考核组讨论并签署考核意见。(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7)。
4、考核各等次标准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责任心强,有创新精神及主人翁意识,业绩突出。
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业绩较为突出。
基本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技能基本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质量不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不合格: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较差,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5、考核结果
考核总分=群众测评×10%+直接领导×20%+主管领导×20%+现场考核×5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均不限名额、不限比例,依照其实际得分而确定,评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4分(含70分)为合格,60-69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由学院考核组审定考核等次确定结果,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与薪资、奖励、干部任用、续聘及辞退等关联。
六、考核要求:
1、各项目部、部门要高度重视员工考核工作,前期要做好此次考核的宣传工作。
2、各项考核内容中,务必遵循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对于隐瞒实情等方式造成考核失实、影响极坏的,将对主要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
4、《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部门群众测评表》
5、《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行政人员考核项目表》
6、《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行政人员工作考核表》
7、《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2019-2020学年度现场考核时间安排表》
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