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院办学声誉,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湖北省及学院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本人坚决拥护学院“规范、诚信、特色、效益”的八字办学方针,从自身做起,端正思想,规范行为,现作如下承诺:
1. 严格按照湖北省考试院及主考高校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一切行为均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
2. 珍惜个人和学院荣誉,服从学院工作分配,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做有损学院及主考高校名誉及利益的行为。
3. 严格执行湖北省考试院课程考试计划,科学安排课程,认真组织好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4. 严格遵守各类考试规定,端正学生的考风、考纪,绝不参与考试舞弊行为。
5. 重视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本人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努力建设安全和谐的校园。
6. 维护学院利益,在工作中公私分明,不得以学院名义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等,杜绝铺张浪费。
7. 严格按照学院收费标准和要求进行收费,收取的所有款项应及时上交财务,严禁截留、隐瞒、挪用学院收费收入。
8. 严格落实湖北省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规范管理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主动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院与签署人双方各持一份。
承诺人: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