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考缺考率和合格率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 发布时间:2018-11-07 阅读量:
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规范统考缺考率和合格率的统计工作,更准确地通过数据掌握我院教学和学工管理工作的实际,现根据工作需要,将有关统计标准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算标准
(一)统考缺考率
统考缺考率是体现我院辅导员在学生管理能力上的一项重要数据指标。
1、计算公式
统考缺考率=统考缺考科次/统考报考总科次*100%。
2、计算原则
统考缺考科次是指报考总科次中考试成绩为0分的所有科次,主要涵盖以下几种:
(1)未参加考试的;
(2)因违规而取消单科或多科成绩的;
(3)虽参加考试,但未答题或未按要求抄写诚信誓词的;
(4)其它情况导致考试成绩为0分的;
(二)统考合格率
统考合格率是体现我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状态的一项数据指标,可直接反映我院教学和学工管理水平以及考前强化辅导工作开展的效果。
1、计算公式
统考合格率=统考合格科次/统考报考总科次*100%。
2、计算原则
统考合格科次是指报考总科次中考试成绩合格(即60分及以上)的所有科次。
二、工作要求
1、本通知中涉及到的科次均含正考科次和补考科次,其中报考总科次以财务缴费数据为准;
2、各项目部须高度重视此项数据的统计工作。各项数据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据实统计,不得弄虚作假。
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