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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来源:行政财务部 发布时间:2019-01-07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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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确立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造就高素质员工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习小组

第一学习小组(院领导、行政财务部、教务学工部、国际交流部):

组长:彭道福

第二学习小组(职业培训部):

组长:王辉

第三学习小组(后勤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组长:王焕东

第四学习小组(荆门项目部):

组长:邓正猛

第五学习小组(工大项目部):

组长:韩彪

第六学习小组(二师项目部、创业中心):

组长:吴亚岚

二、学习要求

1、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形式,各学习小组组长在本周内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并负责落实组员的学习情况。

2、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准则》内容,深刻理解和把握《准则》内涵,切实做到应知应做、必知必做。请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准则》部署和落实工作纳入支部会议。要让全体员工知晓《准则》,党员模范遵守《准则》,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摘要)


行政办

2019年1月7日

 

 

供稿人:黄芳

审稿人: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