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来源:行政财务部 发布时间:2019-01-07 阅读量:
各项目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确立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的基本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造就高素质员工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习小组
第一学习小组(院领导、行政财务部、教务学工部、国际交流部):
组长:彭道福
第二学习小组(职业培训部):
组长:王辉
第三学习小组(后勤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组长:王焕东
第四学习小组(荆门项目部):
组长:邓正猛
第五学习小组(工大项目部):
组长:韩彪
第六学习小组(二师项目部、创业中心):
组长:吴亚岚
二、学习要求
1、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形式,各学习小组组长在本周内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并负责落实组员的学习情况。
2、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准则》内容,深刻理解和把握《准则》内涵,切实做到应知应做、必知必做。请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准则》部署和落实工作纳入支部会议。要让全体员工知晓《准则》,党员模范遵守《准则》,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摘要)
行政办
2019年1月7日
供稿人:黄芳
审稿人: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