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部、部门:
根据学院长教〔2019〕11号《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关于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工作要求,结合2020年实际情况,将我院学训工作的“讲”“训”“建”“查”“评”中的“讲”即入学教育工作作统一安排,其他四个环节参照原文件执行,现将2020级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新生开展入学教育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对象
工大项目部、二师项目部、荆门项目部、黄冈项目部2020级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
二、开展时间
工大项目部: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5日
二师项目部: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5日
荆门项目部: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5日
黄冈项目部:2020年9月27日——2020年9月30日
三、开展形式
本年度入学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线上教育内容由学生登录“华莘学堂”平台自主学习,由辅导员负责结合平台数据督促落实学习效果。
线下教育内容由辅导员带领各专业班级学生开展专题教育,落实各环节工作。
四、开展内容
1.思想品德教育
(1)品德教育。通过讲述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教育学生,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
(2)励志教育。应用教育心理学、教育激励学,激发和唤醒学生内动力,使学生从“被成长”中产生生命自觉,让学生用自己的力量成长,最终达到成人成才的目的。
(3)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语言习惯和思维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4)诚信教育。大力弘扬中华诚实守信的美德,了解诚信的内涵,感受诚信是每个人立足于社会的通行证,引导学生践约守信,诚实做人。
(5)感恩教育。通过故事感召、真情回馈等内容,指导学生懂得感恩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责任,是做人起码的修养和道德准则。
2.安全防范教育
(1)法制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通过对学生进行人身、网络、财产、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
(2)消防教育。通过讲解消防知识以及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其消防意识,构建平安校园。
(3)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引导其以良好的心态面对学习和生活。
3.自考学业教育
(1)自考介绍。帮助学生了解自考和自考助学班的性质和特点,掌握如何结合自考特点规划学习。
(2)专业教育。帮助新生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考试安排和就业前景等,为今后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3)经验交流。邀请优秀学生现身说法(现场交流),结合其自身学习中的优秀案例向新生传递正能量。
4.知校爱校教育
(1)介绍大学源流和所在大学发展史。增进学生对大学的了解和对学校的归属感。帮助学生树立大学生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2)学习学校管理制度。指导学生学习校纪校规,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了解制度,规范言行,做合格大学生。
(3)参观学校及校史馆。组织学生对学校校园进行参观,对学生课堂、寝室、食堂等日后学习和生活的环境进一步了解。
五、确定讲师
(一)各项目部根据以上入学教育内容邀请主考学校相关领导作为2020级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新生入学教育主要讲师。
(二)各项目部拟定专业介绍教师报教务学工部,由教务学工部根据各项目部专业情况确定专业介绍教师,原则上同一个专业将指定一名优秀教师作专业介绍。
(三)薪酬标准
1.凡我院确定的主考学校入学教育讲师,依据职称或职位,参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标准如下:
2.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
3.凡我院邀请的其他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授课讲师,参照上述处级干部标准执行。
4.凡我院确定的专业介绍讲师以及心理教育讲师,按500元/每场发放讲课费。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入学教育均需授课教师出镜开展线上授课。
2.授课教师可通过平台自行录课,也可来我院录播室进行录课。
3.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平台录课的授课教师,可采取全程录像的形式录播,后期通过剪辑等形式再上传平台。
4.专业介绍须达到2个学时,教师须讲明该专业的就业方向或前景、该专业课程结构及课程说明、该专业专、本科毕业证以及学位证申请条件等专业相关内容。
5.本次课程资源仅用于2020级新生入学教育使用,授课教师均须结合2020年实际,开展好入学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
各项目部要积极推动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开展好2020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并根据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和学院指导意见拟定工作安排报我院教务学工部备案,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密切配合
各项目部要主动配合所在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学院教务学工部开展工作,统筹安排,形成统分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特此通知!
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