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2015年寒暑假休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15-06-24 阅读量:
各项目部、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员工寒暑假休假管理制度,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2015年寒暑假休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5年暑假放假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至2015年8月16日。暑假期间学院行政部门员工正常上班。
二、暑假期间休假员工只发放基本工资,社保由学院正常代扣代缴,且不再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
三、暑假期间休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应向所在项目部负责人汇报休假期间招生情况,并需按照签订的《招生任务书》完成招生任务,未完成任务者取消年终奖及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四、暑假期间正常上班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并需按照签订的《招生任务书》完成招生任务,未完成任务者取消年终奖及评优评先资格。
五、暑假期间借调至招办的工作人员,发放全额工资,并享受暑期高温补贴1000元/月,不再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
六、寒假具体放假时间另行通知。寒假休假期间全体员工发放基本工资,社保由学院正常代扣代缴。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