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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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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期间教务学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8-23 阅读量:


各项目部、部门: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已经开始,为保证本学期开学期间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更好地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根据学院总体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数据并催缴学费。8月31日开始,每日16:30前须向教务学工部报送学生返校情况,直至学生全部返校。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联系家长。同时各辅导员须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等主题活动。开学期间是不良网贷、诈骗、传销等违法活动的高发时段。各项目部开展至少一次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各班级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含消防急救、防溺水、防诈骗、网贷、传销、饮食卫生、危化品使用、交通出行、积极性疾病等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布学生安全预警信息,通报相关案例,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警醒、人人防范”。

、全面开展“学训”各环节工作。“学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含“讲、训、建、查、评”五个环节,全院上下须齐抓共管、坚持不懈,始终以“学生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为核心目标,从学生入学到学生毕业离校期间,根据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和学院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四、提前部署确保“教师、教室、教材”安排到位。8月19日教务办须认真清查各教室座位及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有问题及时报修;8月31日前确保老生教材送至各项目部,8月31日前完成老生课表印发,8月31日前完成教学工作历,全面确保9月2日各项目部老生、9月9日(工大项目部)、9月16日(二师项目部)、9月23日(荆门、黄冈项目部)新生正常开课的良好教学秩序。

五、着力落实查课、查寝工作。辅导员开学初要督促已返校学生按时到堂,遵守课堂纪律。辅导员要加强学生课堂管理工作,适时协助任课教师管理课堂纪律,确保课堂秩序,提升学习效率。辅导员须经常深入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教育和情感关怀;学工办要组织至少一次集体查寝,检查寝室消防安全,了解学生返校后生活情况。

六、认真做好“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档案清查工作。各项目部教务办、学工办合力配合,做好“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的成绩汇总、成绩公示及档案资料清查工作,学院教务学工部将针对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总科次10%的档案材料进行检查。

七、组织好2019年下半年各类考试组织工作。针对2019年10月考期自考报考工作,各项目部教务办须协助政策不熟悉的辅导员指导学生完成报考。针对放弃正考选择补考的学生要求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交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选择报名补考课程。针对下半年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实践性环节考试、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学位英语等各类考试,提前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八、全面投入考前强化辅导工作。教务学工部近期将召开考前强化辅导复习计划内容反馈会,及时反馈复习计划存在的问题,年级主任须督促和指导辅导员尽快全面投入此项工作。同时请教务办于9月1日前将考前强化辅导督查工作组督查安排表发送至教务学工部教务办备存,各督查组成员务必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将督查情况反馈至教务学工部。

九、全面梳理、跟踪各类重点关注学生。梳理、更新各类重点关注学生信息,对因心理疾患复学的学生、假期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学习困难或学业压力过大(如转专业失败、考试舞弊受处分、多门科目未考过等)的学生、经济困难(尤其是家庭非常贫困、个人投资失败、钱财被盗、遗失或被骗等)的学生、长期不到校(如长期旷课、夜不归宿等)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做到预警排查、重点谈心、精准关怀,防患于未然。对于以上重点学生,辅导员要诫勉谈心,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与家长联系,同时做好反馈。

十、及时准确掌控学生思想动态。开学后25天是学生心理危机的高发期。请各项目部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对备案重点关注的心理问题学生进行一一谈话,有需要时送至学院心理咨询室。

特此通知


  

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

2019年8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