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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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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开学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8-31 阅读量:


为了确保各校区开学工作充分到位,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开学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人员安排

黄冈项目部督查组:彭道福(组长)、王江桥、段晨

荆门项目部督查组:吴毅华(组长)、邓正猛、刘瑾

工大项目部督查组:苏以全(组长)、申超、段晨、周瑜

二师项目部督查组:苏以全(组长)、付绪海、刘瑾、安琪

二、督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

1.教室是否能满足教学需要?教室管理是否规范?教室多媒体设备是否能保证正常使用?

2.学生征订教材是否发放到位?

3.任课教师是否聘请到位?

4.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有无私自调停课、无计划无教案上课、不用普通话上课以及其他明显不符合常规的现象;

5.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

(二)学生工作

1.各班级学生干部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形成健康的班集体和团组织?

2.组织学生按时到课工作是否落实?各班级到课率;

3.学生是否尊重老师、认真听课?是否消除上课迟到、在教室进食、课堂上睡觉等不良现象?

4.学生缴费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5.辅导员是否掌握学生基本情况,能对学生予以有效的指导?

(三)学训工作

1.是否按学校要求制定学训工作方案?

2.学训工作是否已启动?讲、训、建、查、评各项工作是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考勤监督机制、学业预警机制等重点工作是否落实?

4.学训工作是否得到合作高校继教院支持配合?

(四)其他工作

1.学生十月份考试报名工作是否正常准备和按时推进?

2.学生计算机考试等工作是否正常进行?

3.学业综合评价相关工作是否到位?

4.与合作高校及其他主考学校衔接工作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要按时进入校区督查。进入校区后要认真听取校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检查相关设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向教师、学生进行询问或座谈。督查组对列入督查内容的校区各项工作要充分掌握情况,作出准确和清晰的判断;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要向校区负责人明确指出,同时由教务学工部备案跟进,直至解决为止。

2.校区要认真迎接督查。要对照督查内容和学院相关文件认真逐项准备;要向督查组汇报真实情况,无保留地配合督查组检查,按照督查组要求提交各类督查表;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要迅速安排整改。

3.督查时间为9月2日-9月6日,各项目部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直接通知项目部;荆门项目部督查时间由督查组另定。


附件:

1.《教学工作督查表》

2.《学生工作督查表》

3.《学训工作督查表》

4.《其他工作督查表》



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 

2019年831